1。那只鸡如果要放走西乳,只要在法院判他无罪后不上诉,西乳就可以逃过鬼门关,没有必要再上诉而导致最高法院重新判罚死刑,然后再偷偷送他去袋鼠国享福。要一个人不能开口有很多方法,这是最笨的一种。
2。西乳如果知道背后指使他杀蒙女的凶手就是那只鸡的话,一个死西乳比活西乳对那只鸡的好处更多,因为死人死无对证,死人是不会爆料的,活着的西乳反而对那只鸡一点好处都没有。
3。如果说引渡西乳回国面对死刑他就会爆料的话,为什么现在他安全了就不爆料?他现在可以大爆特爆而不必怕那只鸡杀人灭口,而且反对派也会像对PI Bala般当他为神,每个月给他几万块生活费,包装他成为救国大英雄。
西乳活到今天没有爆料,真正的原因就是他根本无料可爆,如果他是有料到的话,早就被反对派捧上神台供奉了。连个不知头不知尾的私家侦探PI Bala一家人都可以从双方捞到那么多好处,杀人元凶可以捞到的肯定更多。
中文翻译:
报告号码∶7380/06
警署∶Travers
名字∶西鲁阿兹哈(Sirul Azhar bin Haji Omar)
身份证号码∶RF125591
种族∶马来
出生日期∶29-1-1971
年龄∶35岁男性
工作∶警官
工作地址∶特别行动组,武吉阿曼
住址∶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哥打白沙罗,士瑪拉五路,B-5-7
其他地址∶霹雳州,太平,章卡遮令,8英里路41号
手提电话∶012 2473286
父亲名字∶哈兹欧玛(Haji Omar bin Haji Hassan)
父亲住址∶已故
记录警官∶诺恩(Nom Phot a/l Prack Dit)警长,武吉阿曼三楼D6办公室,记录于2006年11月9日下午一时七分。
通译员:
在2006年11月19日我被查案警官汤尼(Tonny Anak Lunggan)助理警监要求记录一名马来被告,他的名字是西鲁阿兹哈,身份证号码 RF125591的警戒供词。被告后来被带到我这里,然后我被要求打开他的手铐。
我后来讯问被告,发觉被告口操流利马来语,我也发觉被告身体健康。我后来向被告念出刑事113条文之1(a)(2)条,如下∶
我的责任是要告诫你,即是你未必要说或是回答。但你所说的,无论是否回答某个问题,都能成为证供。
你是否明白我所念出的告诫呢?
是,我明白。
问∶对刚才的告诫你可有任何问题?
答∶没有。
问∶你是否要供证?
答∶我要供证。
问∶你想告诉我什么
答∶身为特别行动组成员,在事发的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之前,我不肯定是五或六日,当我在我的办公室内,我接到阿兹拉长官的来电要求我在中央艺术坊和他见面。但我当时无法会面,因为我正和凯里长官在一起,做他的司机。在那个时候,我带着凯里长官到士拉央和黑风洞附近购买礼篮。在约中午十二时,在士拉央和黑风洞途中,我再次接到阿兹拉长官的电话,他问我人在那里,我告诉他我也许会迟回,因为我在载送长官,我回答说我在任务完毕之后会打电话给他。
之后约下午三时,我把长官载回武吉阿曼办公室。阿兹拉长官再次打电话给我,这时正好我把长官送回去了武吉阿曼,在电话中阿兹拉长官要求我在中央艺术坊见面。
约下午三时十五分,我在中央艺术坊见到阿兹拉长官。阿兹拉长官告诉我要到马来亚酒店看看骚扰某商家的女人的房间。
与此同时,阿兹拉长官告诉我说,有三名女子在八楼的房间,号码不记得了。
后来我跟随阿兹拉长官乘坐我的『勇士』(Satria)汽车,注册号码是WEA 4717,我们驱车去寻找马来亚酒店。在途中阿兹拉长官告诉我,若成功解决案件,将会有马币五万到十万的酬劳,但是我和阿兹拉长官在转了几圈都找不到马来亚酒店。
由于早不到,我和阿兹拉长官重回到中央艺术坊。在那里,阿兹拉长官向一位画家询问马来亚酒店的位置。
这位马来人画家就给阿兹拉长官画了一份马来亚酒店位置的地图。
之后我和阿兹拉长官就步行走向马来亚酒店,约下午四时,我和阿兹拉长官抵达马来亚酒店。
之后,阿兹拉长官就邀我上到八楼。到了八楼,阿兹拉长官就走向骚扰拉萨的女子住的房间。
在八楼,阿兹拉长官要求我在七楼或八楼和其他楼层任何一间房间租住,然后小心注意(jimat)房间内的三个女子。所有开销由阿兹拉长官负担。
我告诉阿兹拉长官说我无法做到,因为这里有闭路电视。
之后我和阿兹拉长官由楼梯下到七楼去寻找适合租住的房间。在看过房间之后,我发觉不适合,就随着阿兹拉长官回到中央艺术坊。
到了中央艺术坊,阿兹拉长官命令我用我的汽车去查看拉萨的住所。约下午四时半,我和阿兹拉长官抵达拉萨的住所。我和阿兹拉长官在转了一圈后,阿兹拉长官就指出拉萨的房子的位置。
我后来驾着我这辆车到附近靠近布城的油站,阿兹拉长官添了马币30元的油。之后我和阿兹拉长官就驾车到拉萨在白沙罗高原(Damansara Height)的住所。
在看过拉萨的住所后,我和阿兹拉长官回到中央艺术坊去取回阿兹拉长官的车。
在让阿兹拉长官在中央艺术坊下车后,我就回到武吉阿曼的特别行动组的办公室,之后我就没有再联络阿兹拉长官了。
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约晚上八时半,阿兹拉长官用他的手提电话联络我。当时我在我哥打白沙罗(Kota Damansara)的住家。他要求我马上去拉萨的住家,也告诉我中国女郎在拉萨家前做出骚扰。
同一天晚上约八时四十分,我准备妥当,乘坐我注册号码为CAC1883的吉普车到拉萨位于白沙罗高原的住家。
到了那里,我驾车经过前面,然后远离拉萨住家,停下吉普车,停好车后,我就步行到拉萨家门前。
到了拉萨家门前,我看到阿兹拉长官与一位马来女子在一起,阿兹拉长官站在拉萨家门前,那名马来女子就在车里。
我也看到一名华人女子正在和我不认识的印度男子说话,还有一名华人德士司机在德士车内,以及拉萨住所的保安人员。
我后来就进入那辆红色普腾威拉,坐在司机座位旁边。当我在车内时,我看到阿兹拉长官在那名马来女子的帮助下,邀请华人女子进入我坐的车。
华人女子就进入车,坐在我的后面,马来女子就坐在驾车的阿兹拉长官的后面。
当我们四人在车内时,华人德士司机就向该名华人女子要求车资。阿兹拉长官就给了他马币50元,但是该名华人司机就说他转了很久,所以要求再补贴马币150元,后来阿兹拉长官就再付给华人司机马币100元。
之后,阿兹拉长官驾车经过我的吉普车,然后停下。我下车就乘坐我的吉普车,驶出白沙罗高原,朝向吉隆坡。在途中,阿兹拉长官打电话告诉我要在那里让华人女子转乘我的车,我就说看地方才说。
当到了大使路,我把吉普车停在路边,问阿兹拉长官是否可以在这里让她转乘。阿兹拉长官说这里不适合,然后提议我到武吉阿曼。
我后来先行来到武吉阿曼,而阿兹拉长官就尾随而来,我在约晚上十时抵达武吉阿曼。
当抵达武吉阿曼时,我把车停在食堂后面,阿兹拉长官和那名马来女性就带着华人女子上我的车。我看到那位华人女子不原意上我的吉普车,但是被阿兹拉长官推进吉普车后座。
在那名华人女子上了我的车后,阿兹拉长官就进入我的车坐在司机旁边。我就驾车出武吉阿曼,尾随而来的是马来女子驾驶的红色普腾威拉。
当抵达武吉阿曼进口时,我就没有看到那辆马来女子驾驶的红色的普腾威拉了。
在去武吉阿曼途中,阿兹拉长官要求我寻找一个地方来注意(jimat)这名华人女子。我在还没有到大使路时,我发觉我的吉普车的左边后面的轮胎漏气,我就把车驾进收费站道路,把吉普车停在道路左边,以便换轮胎。
当我在换轮胎的时候,我看到有两名交通局的长官在执勤,我就在阿兹拉长官的帮助下换轮胎。
换了轮胎之后,我就把车驾到我在哥打白沙罗的住家,去取我收在家里的炸药。拿了炸药后,我就出门上车,驶向双溪毛糯和瓜雪的方向,然后抵达本查亚南(Puncak Alam)的森林区,那时约晚上十一时。
在森林中,我停下吉普车。当我把车停下,我觉得我肚子疼,于是就下车,在离车不远处大便。之后,我就回到车里,那时我看到阿兹拉长官在车外,伸手到他刚才车内的踏脚位置处拿出装有冲锋枪和灭声器的包包,他把包包交给我,要我解决掉车内的华人女子。
然后就向华人女子索取东西,华人女子就交出金饰。她要求小便,阿兹拉长官就带女子下车,我就看到华人女子在吉普车旁小便。
小便之后,她看到我拿着的武器,我看到她很害怕,要求不要杀她,还说她有小孩。
与此同时,阿兹拉长官就抱着她,把她推倒,我看着女子倒地,就往女子头部左侧开枪。
之后,阿兹拉长官除掉她所有衣服,而我就拿出黑塑胶垃圾袋,把所有衣服装进去。
之后,阿兹拉长官似乎看到华人女子的手腕动了一下,他就要我再开多一枪,我再开多一枪时,子弹并没有爆发。我然后就清空武器,再把子弹装进,在同样的地方,也就是头部左侧,开多一枪。我然后拿着垃圾袋,在阿兹拉长官的帮助下,把华人女子的头放(套)进去,以防止鲜血溅流。
之后我抓着死者的手,阿兹拉长官就扛着死者的脚,(把她)抬到丛林范围。然后阿兹拉长官拿出来装有炸药的包包,交给了我,我就把炸药装在头部,而阿兹拉长官就把炸药装在腿部,直到腰部。
阿兹拉长官把电线拉到吉普车,我就把吉普车转向丛林外,然后驾驶了约15米之远。
引爆过后,我把剩下的电线拉回来放进吉普车内,就把车驾离现场,朝向武吉阿曼走去。
我和阿兹拉长官约午夜十二时抵达武吉阿曼,在特别行动组办公室,阿兹拉长官把马币约430元交给我。之后我就去洗澡换衣,我的旧衣服就放进装着死者衣服的塑胶袋。
然后,我就回到我的吉普车,然后驾车到武吉阿曼区附近建筑工事区的一个垃圾桶,把垃圾倒进去。
死者部分遗物,包括用来引爆的电线和装过炸药的包包。
丢掉那些东西之后,我就驾车离开武吉阿曼,驶向我哥打白沙罗的住家。在途中,我把死者的衣服和我的衣服丢掉。
我到家时约凌晨一时,我就去休息睡觉,之后我没有再联络阿兹拉长官,直到今天我从巴基斯坦被带来,然后被扣留。
问∶MP5冲锋枪和灭声器是谁的?
答∶是武吉阿曼的特别行动组的,由我使用。
问∶你所说的小心(jimat)是什么意思?
答∶小心的意思就是射死。
问∶你是否说实话?
答∶是,是实话。
谈话再次重复向身份证号码RF125591的西鲁阿兹哈念出。
问∶在重复念出你的说话之后,你需要对你的说话做出修改或补充吗?
答∶不。
问∶你是否自愿地提供这说话?
答∶是。
谈话录音在2006年11月9日下午四时三十五分结束。
蒙女是不是西乳亲手杀的?从以上的口供看来答案是肯定的。既然西乳是杀人凶手,为什么不引渡他回国受死呢?马国和袋鼠国不是有引渡条例吗?马袋两国的确有引渡条例,可是由于袋鼠国废除了死刑,如果被引渡者被引渡回国后被处决的话,袋鼠国就有权利不遵守该条例。如果被引渡者犯了法,罪不至死,是可以被引渡回国受刑的。西乳已经被判死刑,所以袋鼠国有权利终身扣留西乳,不让他被引渡回国,而西乳也通过律师申请“保护签证”(Protection visa),伟大的袋鼠国纳税人将花费几百万元供养一个杀人凶手一辈子, Viva OZ。
西乳和阿兹拉是凶手,而阿兹拉是西乳的上司,换句话说西乳是奉阿兹拉的命令行事。那阿兹拉又奉谁的命令行事呢?这就是整个谋杀案的重点。法庭的判决是无关阿都拉杀的事,所以阿都拉杀无罪释放了,目前定居伦敦。那关不关那只鸡的事?从过去9个谎言的真相看来,其实也跟那只鸡无关。最重要的就连西乳自己也说与那只鸡无关。土人如果用父母的名字宣誓,你大可不相信他,可是如果用上苍阿拉名字宣誓,就是一份可信度非常高的宣誓。
所以10大谎言最终还是被揭穿了!
下一期,俺要总结蒙女案,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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