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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3 January 2018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7,总结篇)

蒙女传奇系列,洋洋洒洒的写了16篇,揭开了很多的谎言和假照片,终于来到总结篇。杀人凶手大家都知道是西乳和阿兹拉,他们两个根本不认识蒙女,杀她只是奉命行事,所以幕后指使者才是大家想要知道的。大家要是以为俺知道幕后指使者是谁,那就太看得起俺的金睛火眼了,就连死者蒙女阿丹杜雅自己都不知道,俺怎么会知道呢?俺曾经想过叫个问米婆把蒙女请上来“附身”说法,可是想到她连杀他的人都不认识,怎么可能知道幕后指使者呢?

看到这里,大家要失望了。不过俺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推断出谁最有机会是幕后指使者。首先,蒙女案件被反对派利用来打击那只鸡的声望,以达到阻止他上位接手伯拉的位置是事实,所以从一开始搅屎棍就很多。要从云里雾里看清整个蒙女案件的来龙去脉,就必须先把搅屎棍去除。如果把蒙女案拍成电影,这部电影的卡式如下,粒粒巨星啊!

1。女主角:阿丹杜雅
2。情人1:阿都拉杀
3。情人2:那只鸡
4。妒忌夫人:河马
5。私家侦探:PI Bala
6。杀手1:西乳
7。杀手2:阿兹拉
8。宣誓者1:RPK
9。宣誓者2:PI Bala
10。地毯商人:地霸
11。NGO:SUARAM
友情客串演出:老马,鸡奸华,西华拉撒,蔡天强,仙蒂亚,柯加孙脑参博士,PI Bala 夫人
加哩菲:从略

要是把无关重要的情节(搅屎棍搅出来的屎)去掉,例如法定宣言1,法定宣言2,雄鸡国法庭诉讼,ASIA SENTINEL的报导,潜艇军购案,巴黎浪漫游,人造照片(照骗?),这出戏就是简单的情杀案。小三千里寻夫,情夫无情斩情丝,小三不幸被杀手所害。重点就是情夫阿都拉杀是不是有心杀害蒙古女郎?因为找来的特警西乳和阿兹拉,其实就是大内高手--血滴子。他们的任务,除了保护朝廷权贵,如果上头有令,他们必须执行杀人和毁尸灭迹的任务。所以当西乳和阿兹拉找到蒙古女郎时,蒙女就厄运难逃了。准备了SEMTEX炸药来找她,不是要杀人炸尸难道要玩鞭炮么?

根据法庭的审判,控方无法证明阿都拉杀和血滴子有实际的关系,所以阿都拉杀被判无罪释放;而血滴子杀手则被判死刑。明显的两个杀手是经过阿都拉杀在警队的朋友介绍给他“解决问题”的。问题就在于阿都拉杀知不知道“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把蒙女杀害,让后炸尸?

一开始从阿都拉杀聘请私家侦探PI Bala 来为他“解决问题”的举动看来,他是没有想杀害蒙古女郎的意愿。可是PI Bala解决不了问题,蒙古女郎继续对他纠缠,所以后来他找了西乳和阿兹拉来“解决问题”,这意味着PI Bala的方式(好言相劝,恐吓,监视,跟踪等等)已经不实用了,阿都拉杀想转用“另外”一种方式“解决问题”。这“另外一种方式”是不是就包含杀人灭迹呢?

俺的推测有两个可能。第一,阿都拉杀的确不想再见到这个女人,想要永远解决蒙古女郎的问题,杀人灭迹是最好的方法,所以找了大内高手“血滴子”代劳。第二,阿都拉杀传达的意愿是想要一劳永逸解决蒙古女郎的问题,可是他不知道要如何执行,由中间人“包搞定”。中间人断无可能自己做出杀人炸尸的决定,有谁做中间人的想背负杀人的罪案?再说良心也过意不去,无端端杀个毫无关系的人。最有可能是中间人请示上级如何搞定,上级的决定是“杀人炸尸”,所以派出血滴子搞定。这个上级人物,可以随意调动血滴子取人命的,不用问阿贵,肯定是朝廷里的一品大官,众人想的一定是时任兵部尚书兼副宰相的那只鸡。

咋看似乎只有那只鸡有权利那么做,可是如果深想一层,就知道可能性不大。

1。那只鸡不可能为了替下属解决情爱问题而出动血滴子杀人炸尸,这根本就是政治自杀,自毁前程。整个谋杀案最没有好处的就是那只鸡,被政敌围攻,阻止他上台取代伯拉。

2。阿都拉杀面对情妇干扰的问题断不会给他的老板知道,要是老板知道你连个女人都搞不定,如何做大事?以后如何当老板的幕僚?看官扪心自问,你和情妇的问题会让老板知道吗?

3。2006年老马已经和伯拉决裂,大战一触即发,老马要拉伯拉下台是路人皆知的事情,那只鸡不可能蠢到在这风头火势的时候去杀人。那只鸡只要隔山观虎斗,鹤蚌相争,渔人得利就可以了,没必要出面帮下属杀人炸尸。

4。那只鸡是兵部尚书,副宰相是虚职,没有实际权力,根本调动不了隶属皇宫大内的血滴子。要揣测幕后元凶是谁,必须从3个角度切入。第一,杀人动机,第二,杀人方法,第三,杀人事件即得益者。

第一,杀人动机
有杀人动机的第一人选就是阿都拉杀,为了保存他好好先生的名誉和家庭和谐,在蒙女把他逼得走头无路下动了杀机。第二个有杀人动机的就是血滴子的幕后老大,2006年老马和伯拉决裂,市场普遍看好老马,觉得伯拉下台是时间问题。如果血滴子的幕后老大想当宰相,阿都拉杀想解决蒙女问题的事情正好就是一个政治迫害的起火点。

第二,杀人方法
对血滴子来说,要让一个人永远消失在世界上而不被人知道,最少有99种方法,炸尸是最笨的一种之一。要毁灭尸体,木材加火水或汽油就可以搞定,根本不需要用烈性炸药。用烈性炸药的意图非常清楚,乡丁村姑是分不清SEMTEX和C4的,只要是烈性炸药,都说是C4,而C4只有军方在用,意图明显,容易明白,画公仔不用画出墙吧?

第三,杀人事件即得益者
从谋杀即得益者的角度看来,蒙女的死对阿都拉杀和那只鸡政敌的好处最大。当年最不想让那只鸡上台取代伯拉的,除了伯拉自己外,就是掌控实权的第四楼驸马爷。第四楼驸马爷权倾朝野,血滴子的直属老板就是他的岳父大人,指示血滴子办事是容易过吃豆腐。除此以外,还有一人,就是老马心里的替代宰相人选,丹州狐狸洞主姑里王子。鸭必须下而鸡上不了,马只有脱底裤和狐狸谈,狐狸手上的谈判筹码就增加很多。以老狐狸潜伏在朝廷的势力,要收买两个血滴子不是难事。连RPK都被老狐狸收买发表虚假的第一份法定宣言,可见老狐狸对宰相的位置是志在必得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老狐狸和发生在70年代神山州首长“从天而降”坠机事件和80年代的土猪金融谋杀案这两起轰动世界的案件有着撇不乱,理还乱的关系(有机会再说)。

幕后真凶是谁?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尺,怎么测量,随心所欲。支持情杀论的,真凶就是逍遥法外的阿都拉杀。支持政治阴谋论的,真凶也许是驸马爷,也有可能是老狐狸。还坚持是那只鸡或河马是真凶的,就坚持到底吧,反正事实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今天,鸡和马阵营的厮杀,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可是马阵营用来攻击那只鸡的话题,丝毫不见蒙女案件,蒙女已经完全的被世人遗忘了,由此可见,蒙女案已经毫无利用价值了。还相信RPK和PI Bala那两份虚假法定宣言的,只剩下无知的乡丁村姑和被洗脑的善男信女。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6)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5)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4)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3)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2)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1)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0)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9)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8)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7)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6)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5)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4)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3)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2)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

Thursday, 21 December 2017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6)

终于来到蒙女10大谎言的最后一谎,就是目前躲在袋鼠国的西乳,被谣传说是被那只鸡故意放走的,马国没有全力向袋鼠国引渡西乳回国,害怕他一旦回国面对死刑,将爆大锅。其实从逻辑角度来看,有几个要点是矛盾的。

1。那只鸡如果要放走西乳,只要在法院判他无罪后不上诉,西乳就可以逃过鬼门关,没有必要再上诉而导致最高法院重新判罚死刑,然后再偷偷送他去袋鼠国享福。要一个人不能开口有很多方法,这是最笨的一种。
2。西乳如果知道背后指使他杀蒙女的凶手就是那只鸡的话,一个死西乳比活西乳对那只鸡的好处更多,因为死人死无对证,死人是不会爆料的,活着的西乳反而对那只鸡一点好处都没有。
3。如果说引渡西乳回国面对死刑他就会爆料的话,为什么现在他安全了就不爆料?他现在可以大爆特爆而不必怕那只鸡杀人灭口,而且反对派也会像对PI Bala般当他为神,每个月给他几万块生活费,包装他成为救国大英雄。

西乳活到今天没有爆料,真正的原因就是他根本无料可爆,如果他是有料到的话,早就被反对派捧上神台供奉了。连个不知头不知尾的私家侦探PI Bala一家人都可以从双方捞到那么多好处,杀人元凶可以捞到的肯定更多。


 
 
 中文翻译:
报告号码∶7380/06
警署∶Travers
名字∶西鲁阿兹哈(Sirul Azhar bin Haji Omar)
身份证号码∶RF125591
种族∶马来
出生日期∶29-1-1971
年龄∶35岁男性
工作∶警官
工作地址∶特别行动组,武吉阿曼
住址∶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哥打白沙罗,士瑪拉五路,B-5-7
其他地址∶霹雳州,太平,章卡遮令,8英里路41号
手提电话∶012 2473286
父亲名字∶哈兹欧玛(Haji Omar bin Haji Hassan)
父亲住址∶已故
记录警官∶诺恩(Nom Phot a/l Prack Dit)警长,武吉阿曼三楼D6办公室,记录于2006年11月9日下午一时七分。

通译员:

在2006年11月19日我被查案警官汤尼(Tonny Anak Lunggan)助理警监要求记录一名马来被告,他的名字是西鲁阿兹哈,身份证号码 RF125591的警戒供词。被告后来被带到我这里,然后我被要求打开他的手铐。

我后来讯问被告,发觉被告口操流利马来语,我也发觉被告身体健康。我后来向被告念出刑事113条文之1(a)(2)条,如下∶

我的责任是要告诫你,即是你未必要说或是回答。但你所说的,无论是否回答某个问题,都能成为证供。

你是否明白我所念出的告诫呢?
是,我明白。

问∶对刚才的告诫你可有任何问题?
答∶没有。

问∶你是否要供证?
答∶我要供证。

问∶你想告诉我什么
答∶身为特别行动组成员,在事发的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之前,我不肯定是五或六日,当我在我的办公室内,我接到阿兹拉长官的来电要求我在中央艺术坊和他见面。但我当时无法会面,因为我正和凯里长官在一起,做他的司机。在那个时候,我带着凯里长官到士拉央和黑风洞附近购买礼篮。在约中午十二时,在士拉央和黑风洞途中,我再次接到阿兹拉长官的电话,他问我人在那里,我告诉他我也许会迟回,因为我在载送长官,我回答说我在任务完毕之后会打电话给他。

之后约下午三时,我把长官载回武吉阿曼办公室。阿兹拉长官再次打电话给我,这时正好我把长官送回去了武吉阿曼,在电话中阿兹拉长官要求我在中央艺术坊见面。

约下午三时十五分,我在中央艺术坊见到阿兹拉长官。阿兹拉长官告诉我要到马来亚酒店看看骚扰某商家的女人的房间。

与此同时,阿兹拉长官告诉我说,有三名女子在八楼的房间,号码不记得了。

后来我跟随阿兹拉长官乘坐我的『勇士』(Satria)汽车,注册号码是WEA 4717,我们驱车去寻找马来亚酒店。在途中阿兹拉长官告诉我,若成功解决案件,将会有马币五万到十万的酬劳,但是我和阿兹拉长官在转了几圈都找不到马来亚酒店。

由于早不到,我和阿兹拉长官重回到中央艺术坊。在那里,阿兹拉长官向一位画家询问马来亚酒店的位置。

这位马来人画家就给阿兹拉长官画了一份马来亚酒店位置的地图。

之后我和阿兹拉长官就步行走向马来亚酒店,约下午四时,我和阿兹拉长官抵达马来亚酒店。

之后,阿兹拉长官就邀我上到八楼。到了八楼,阿兹拉长官就走向骚扰拉萨的女子住的房间。

在八楼,阿兹拉长官要求我在七楼或八楼和其他楼层任何一间房间租住,然后小心注意(jimat)房间内的三个女子。所有开销由阿兹拉长官负担。

我告诉阿兹拉长官说我无法做到,因为这里有闭路电视。

之后我和阿兹拉长官由楼梯下到七楼去寻找适合租住的房间。在看过房间之后,我发觉不适合,就随着阿兹拉长官回到中央艺术坊。

到了中央艺术坊,阿兹拉长官命令我用我的汽车去查看拉萨的住所。约下午四时半,我和阿兹拉长官抵达拉萨的住所。我和阿兹拉长官在转了一圈后,阿兹拉长官就指出拉萨的房子的位置。

我后来驾着我这辆车到附近靠近布城的油站,阿兹拉长官添了马币30元的油。之后我和阿兹拉长官就驾车到拉萨在白沙罗高原(Damansara Height)的住所。

在看过拉萨的住所后,我和阿兹拉长官回到中央艺术坊去取回阿兹拉长官的车。

在让阿兹拉长官在中央艺术坊下车后,我就回到武吉阿曼的特别行动组的办公室,之后我就没有再联络阿兹拉长官了。

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约晚上八时半,阿兹拉长官用他的手提电话联络我。当时我在我哥打白沙罗(Kota Damansara)的住家。他要求我马上去拉萨的住家,也告诉我中国女郎在拉萨家前做出骚扰。

同一天晚上约八时四十分,我准备妥当,乘坐我注册号码为CAC1883的吉普车到拉萨位于白沙罗高原的住家。

到了那里,我驾车经过前面,然后远离拉萨住家,停下吉普车,停好车后,我就步行到拉萨家门前。

到了拉萨家门前,我看到阿兹拉长官与一位马来女子在一起,阿兹拉长官站在拉萨家门前,那名马来女子就在车里。

我也看到一名华人女子正在和我不认识的印度男子说话,还有一名华人德士司机在德士车内,以及拉萨住所的保安人员。

我后来就进入那辆红色普腾威拉,坐在司机座位旁边。当我在车内时,我看到阿兹拉长官在那名马来女子的帮助下,邀请华人女子进入我坐的车。

华人女子就进入车,坐在我的后面,马来女子就坐在驾车的阿兹拉长官的后面。

当我们四人在车内时,华人德士司机就向该名华人女子要求车资。阿兹拉长官就给了他马币50元,但是该名华人司机就说他转了很久,所以要求再补贴马币150元,后来阿兹拉长官就再付给华人司机马币100元。

之后,阿兹拉长官驾车经过我的吉普车,然后停下。我下车就乘坐我的吉普车,驶出白沙罗高原,朝向吉隆坡。在途中,阿兹拉长官打电话告诉我要在那里让华人女子转乘我的车,我就说看地方才说。

当到了大使路,我把吉普车停在路边,问阿兹拉长官是否可以在这里让她转乘。阿兹拉长官说这里不适合,然后提议我到武吉阿曼。

我后来先行来到武吉阿曼,而阿兹拉长官就尾随而来,我在约晚上十时抵达武吉阿曼。

当抵达武吉阿曼时,我把车停在食堂后面,阿兹拉长官和那名马来女性就带着华人女子上我的车。我看到那位华人女子不原意上我的吉普车,但是被阿兹拉长官推进吉普车后座。

在那名华人女子上了我的车后,阿兹拉长官就进入我的车坐在司机旁边。我就驾车出武吉阿曼,尾随而来的是马来女子驾驶的红色普腾威拉。

当抵达武吉阿曼进口时,我就没有看到那辆马来女子驾驶的红色的普腾威拉了。

在去武吉阿曼途中,阿兹拉长官要求我寻找一个地方来注意(jimat)这名华人女子。我在还没有到大使路时,我发觉我的吉普车的左边后面的轮胎漏气,我就把车驾进收费站道路,把吉普车停在道路左边,以便换轮胎。

当我在换轮胎的时候,我看到有两名交通局的长官在执勤,我就在阿兹拉长官的帮助下换轮胎。

换了轮胎之后,我就把车驾到我在哥打白沙罗的住家,去取我收在家里的炸药。拿了炸药后,我就出门上车,驶向双溪毛糯和瓜雪的方向,然后抵达本查亚南(Puncak Alam)的森林区,那时约晚上十一时。

在森林中,我停下吉普车。当我把车停下,我觉得我肚子疼,于是就下车,在离车不远处大便。之后,我就回到车里,那时我看到阿兹拉长官在车外,伸手到他刚才车内的踏脚位置处拿出装有冲锋枪和灭声器的包包,他把包包交给我,要我解决掉车内的华人女子。

然后就向华人女子索取东西,华人女子就交出金饰。她要求小便,阿兹拉长官就带女子下车,我就看到华人女子在吉普车旁小便。

小便之后,她看到我拿着的武器,我看到她很害怕,要求不要杀她,还说她有小孩。

与此同时,阿兹拉长官就抱着她,把她推倒,我看着女子倒地,就往女子头部左侧开枪。

之后,阿兹拉长官除掉她所有衣服,而我就拿出黑塑胶垃圾袋,把所有衣服装进去。

之后,阿兹拉长官似乎看到华人女子的手腕动了一下,他就要我再开多一枪,我再开多一枪时,子弹并没有爆发。我然后就清空武器,再把子弹装进,在同样的地方,也就是头部左侧,开多一枪。我然后拿着垃圾袋,在阿兹拉长官的帮助下,把华人女子的头放(套)进去,以防止鲜血溅流。

之后我抓着死者的手,阿兹拉长官就扛着死者的脚,(把她)抬到丛林范围。然后阿兹拉长官拿出来装有炸药的包包,交给了我,我就把炸药装在头部,而阿兹拉长官就把炸药装在腿部,直到腰部。

阿兹拉长官把电线拉到吉普车,我就把吉普车转向丛林外,然后驾驶了约15米之远。

引爆过后,我把剩下的电线拉回来放进吉普车内,就把车驾离现场,朝向武吉阿曼走去。

我和阿兹拉长官约午夜十二时抵达武吉阿曼,在特别行动组办公室,阿兹拉长官把马币约430元交给我。之后我就去洗澡换衣,我的旧衣服就放进装着死者衣服的塑胶袋。

然后,我就回到我的吉普车,然后驾车到武吉阿曼区附近建筑工事区的一个垃圾桶,把垃圾倒进去。

死者部分遗物,包括用来引爆的电线和装过炸药的包包。

丢掉那些东西之后,我就驾车离开武吉阿曼,驶向我哥打白沙罗的住家。在途中,我把死者的衣服和我的衣服丢掉。

我到家时约凌晨一时,我就去休息睡觉,之后我没有再联络阿兹拉长官,直到今天我从巴基斯坦被带来,然后被扣留。

问∶MP5冲锋枪和灭声器是谁的?
答∶是武吉阿曼的特别行动组的,由我使用。

问∶你所说的小心(jimat)是什么意思?
答∶小心的意思就是射死。

问∶你是否说实话?
答∶是,是实话。

谈话再次重复向身份证号码RF125591的西鲁阿兹哈念出。

问∶在重复念出你的说话之后,你需要对你的说话做出修改或补充吗?
答∶不。

问∶你是否自愿地提供这说话?
答∶是。

谈话录音在2006年11月9日下午四时三十五分结束。


蒙女是不是西乳亲手杀的?从以上的口供看来答案是肯定的。既然西乳是杀人凶手,为什么不引渡他回国受死呢?马国和袋鼠国不是有引渡条例吗?马袋两国的确有引渡条例,可是由于袋鼠国废除了死刑,如果被引渡者被引渡回国后被处决的话,袋鼠国就有权利不遵守该条例。如果被引渡者犯了法,罪不至死,是可以被引渡回国受刑的。西乳已经被判死刑,所以袋鼠国有权利终身扣留西乳,不让他被引渡回国,而西乳也通过律师申请“保护签证”(Protection visa),伟大的袋鼠国纳税人将花费几百万元供养一个杀人凶手一辈子, Viva OZ。



西乳和阿兹拉是凶手,而阿兹拉是西乳的上司,换句话说西乳是奉阿兹拉的命令行事。那阿兹拉又奉谁的命令行事呢?这就是整个谋杀案的重点。法庭的判决是无关阿都拉杀的事,所以阿都拉杀无罪释放了,目前定居伦敦。那关不关那只鸡的事?从过去9个谎言的真相看来,其实也跟那只鸡无关。最重要的就连西乳自己也说与那只鸡无关。土人如果用父母的名字宣誓,你大可不相信他,可是如果用上苍阿拉名字宣誓,就是一份可信度非常高的宣誓。

所以10大谎言最终还是被揭穿了!

下一期,俺要总结蒙女案,大家拭目以待!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5)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4)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3)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2)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1)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0)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9)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8)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7)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6)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5)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4)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3)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2)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

Thursday, 30 November 2017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5)

雄鸡国六扇门在法院上供证,他们的调查发现蒙女不曾在1999-2006年间入境雄鸡国。可是大家选择相信蒙女以Aminah Baginda的名义,或者通过外交管道甚至不需要护照出入雄鸡国。看(疯神榜之蒙女传奇(4))蒙女曾经和阿都拉杀畅游巴黎,在很多巴黎地标性建筑留下倩影,讲的不准,有图为证,绝对错不了。(看疯神榜之蒙女传奇(3))。维基百科也有刊登雄鸡国《自由报〉(La Liberation)记者阿赫诺德(Arnaud Dubus)的报导。

蒙女到底有没有到巴黎旅游?按照雄鸡国的官方说法是没有,可是网上八卦报Asia Sentinel却刊登了一系列蒙女巴黎游的照片。是雄鸡国六扇门撒谎呢?还是网上报章收钱散播谣言,利用假照片鱼目混珠,招摇撞骗?让俺用金睛火眼,加上科学的见证方法来证实。
 
 

Asia Sentinal 刊登蒙女在巴黎圣母院大教堂前的照片,说不是用photoshop edit 的,不是蔡天强那种三脚猫功夫伪造的。全国的善男信女都信以为真,有图为证,问你死未?说真的,俺也相信照片是真的,完全没有涂改的迹象,光天化日拍的照片很难涂改,不是不行,就是要有绝世高手才能做到。

山寨巴黎圣母院和骑士像
俺用3D街景图网页(www.mapstreetview.com) 找到蒙女当年拍照的实际地点,大教堂和广场骑士像。这地点不是雄鸡国的巴黎圣母院,而是比萨国的米兰大教堂 (Milan Cathedral, Duomo di Milano)

Milan Cathedral - Duomo di Milano (按连接看3D 街景图)
Duomo Statue (按连接看3D 街景图)
巴黎圣母院 (Notre Dame de Paris)(按连接看3D 街景图)
真正的巴黎圣母院和骑士像
所以真相是照片是真的,人是真的,背景是真的,可是地点是假的。这是2千年前秦朝奸相赵高用过的招术,叫“指鹿为马”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Asia Sentinel指着米兰大教堂,睁着眼睛说瞎话,硬说是巴黎圣母院,看死我们马国人没到过这两个地方啦,你们都是苯七!
 
再看另外几张照片,蒙女在雄鸡国地标巴黎铁塔和佛陀酒吧的照片。咋看没问题,可是在俺金睛火眼下,任何的妖魔鬼怪,如何装神弄鬼都无法遁形。破绽在那里?
右手边有黑影出现,证明是移花接木的照片。
强灯照射下没有影子,难道是~~~~~~~~!
 
 左手衣袖有缺角,而且那么强的闪光灯,连车牌都反射得看不见,蒙女全身的光线,表情,衣着,站姿,都和佛陀酒吧那张一模一样,根本就是移花接木,一图二用。
放大以后也是移花接木照片
再来一张蒙女在雄鸡国富女圣地LV(Louis Vuitton)总部前拍的照片。99%的人都读错,正确读法是Lwee-Veeton,“镭” we懂(福建话的钱Lui),一家认钱不认人的名牌店。


 
 
移花接木的技术,英文叫Super Impose, 略懂Photoshop的人都知道,不懂的可以看以下连接,step by step教你怎么做。
How to superimpose images in Photoshop
Asia Sentinel当年所刊登的所谓蒙女曾经在2005年,那只鸡访问雄鸡国期间到雄鸡国巴黎旅游,并且担任潜艇军购案翻译员的照片证据,全都是假的。反对派当年为了打击那只鸡,不知道花了多少真金白银给总部设在香江的网上报章Asia Sentinel写假文章,制作假照片四处造谣,欺骗无知的百姓。这些钱如果拿来办学校,建医院,造福人群不知道有多好,可是蓝教和火箭庙却拿去香江喂老千鬼佬,因为鬼佬放的屁比较香,无知百姓比较相信。不过说老实话,照片造假的手法比蓝教蔡天强的强太多了,没有金睛火眼,你们是看不出来的。

所以蒙女谎言之9,还是被拆穿了,破!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4)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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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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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神榜之蒙女传奇(5)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4)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3)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2)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

Sunday, 12 November 2017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4)

SUARAM (所谓的人权组织)在2011年5月30日以潜水艇军购案件,正式和那只鸡开打。SUARAM就PI Bala的法定宣言,在雄鸡国巴黎请了律师打官司,要求雄鸡国衙门审理马国和雄鸡国购买的潜水艇军购案件的舞弊贪污行为,并且希望雄鸡国司法部能够调查蒙女当翻译收取50万美金佣金导致杀身之祸,还蒙女一个清白。

蒙古女郎当翻译收取50万美金佣金的说辞,根本就是谎话一个,说法漏洞百出,根本不堪一击,在雄鸡国听审法院开庭后,所有真相,一一大白。以下几点是雄鸡国听审法庭的结论:

1.雄鸡国海关入境处没有蒙女在1999-2006年的入境记录,换句话说蒙女根本没有到过雄鸡国。
2.整个潜艇的谈判,都在马国,双方都以英语交谈,完全不需要翻译。不懂法语的米旗国人很多,可是不懂英语的雄鸡国人目前还没见过。
3.PI Bala 在雄鸡国法院的所谓供词,都是纯属“听说”(hearsay)他听别人说的,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PI Bala的说法。雄鸡国法院完全没有接纳PI Bala的供证。
4.SUARAM在雄鸡国法院提出的诉讼,只是听审阶段,法官如果认为有人人犯了法,并且证据确凿,才会提出刑事诉讼。
5.潜艇军购合同,在2002年已经签署了,而蒙古女郎是在2005年认识阿都拉杀,并且把臂到巴黎同游并当翻译员的说法在时间上不符。


所以蒙女跟潜艇军购案毫无瓜葛,这里可以做结论。那为什么SUARAM到今天还以潜艇案咬着那只鸡不放呢?原因是Perimaker Sdn Bhd.Perimaker。2011年5月30号,SUARAM正式公布Ops Scorpene的公开文件可以看到

潜艇军购的合同,在2002年就已经签署了,买几十亿的潜艇不是上菜市场买菜,一天就可以搞定的。从最先的计划书,物色适合的供应商,价钱的谈判,财政预算的批准,以及最后拟定合同的细节到签署,没有5-7年的时间肯定办不到。以马国朝廷的繁文缛节,这项目要做得下来,必定要过5关斩6将,疏通几个把关的肯定是少不了的,而且背后如果没有大靠山,门都没有。所以可以确定,决定购买潜艇的时间肯定是在5-7年之前就敲定了,而且涉及的都是大人物。2002年往后算5-7年,就是1995-1997年间,用屁股想,都知道和老马脱不了关系,几十亿的买卖,在老马皇朝时代,没有老马点头,谁能作得了主?1997年前的财爷是鸡奸华,97后是达因,都是老马的朋党,跟潜艇案脱不了关系。





事实的真相就是在1995年,达因想购买潜艇,为了让老马亮绿灯,让他的代言人一步垃腥(Ibrahim Mohd Noor),当年BERNAS的CEO当说客。一步垃腥找了老马的儿子木扎尼(Mokhzani)当合作伙伴,成立了一家合伙公司来搞潜艇军购,而这家公司就。。。。。。。是。。。。。。。。。。。。(背景音乐dang dang dang dang)。。。。。。。。。。。。。。。。。。。。。。。。。。。。。。。。。。。。。。。。。。。。。。。Perimaker Sdn Bhd。当时Perimaker 推荐的潜艇是坦克国Howaldtswerke-Deutsche Werft AG (HDW)制造的Type 212式潜艇
1997年Langkawi LIMA的海空展,北极熊国,雄鸡国和土鸡国都把最新型的潜艇带来参展,给老马“唐伯虎点秋香”。老马看了非常满意雄鸡国的Scorpene 潜水艇,并且给当时的雄鸡国总理米歇尔(Michel Rocard)写了几封信,表示购买潜艇的意愿和交易条件,其中就包括用棕油交易付费和马航在雄鸡国巴黎机场的降落权(在“Surat Terpilih Dr Mahathir Kepada Pemimpin Dunia”这本书第218页, 证明了老马当年和米歇尔总理交换了4次信)。

1999年,马国海军首长蛋势力阿布巴加(Tan Sri Abu Bakar Jamal)以“马国海军可以无声无息的在印度洋穿梭到日本海”的说辞打动了老马,潜艇军购案正式亮绿灯。在2001年,不知道为了何事,老马和达因开始出现决裂,这导致达因在2002年出走,变卖家当转移海外,金盆洗手,收山不玩。达因出走后财爷的职位也一直被宰相兼任,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改变。达因不玩的结果就是一步垃腥也没得玩了。2001年负责购买潜艇的公司Perimaker Sdn Bhd,从Boustead Bhd 的子公司Ombak Laut Sdn Bhd手中转让控制权给武装部队基金(LTAT),一步垃腥出局,当时加入董事局的成员就有海军少将胡仙(Rear Admiral (Rtd) Hussin Tamby)和马兹丽娜( Mazlina Makhzan),马兹丽娜就是蒙女情人阿都拉杀的原配夫人。

当时Boustead Bhd有兴趣从贪污大鳄傻海兄弟-阿明和阿力手中收购槟州造船工业公司(PCSI),傻海兄弟是达因的朋党,老大不玩了,傻海兄弟决定变卖家当跑路,当时PCSI手上有为马国海军建造6艏巡逻艇的合约(看马场风云(25))。PCSI有什么技术可制造巡逻艇?当时和PCSI合作的是坦克国的造船专家Blohm & Voss。当时PCSI为了得到潜艇合约,买了两艏郁金香国的二手潜艇,虎鲨型(Tijgerhaai)和剑鱼型(Zwaardvis)潜艇,想以高价转卖马国海军,可是当年那只鸡不想当傻逼,拒绝了购买二手潜艇的建议。马兹丽娜进入Perimaker后积极寻找合适的潜艇,最终决定的就是雄鸡国的天蝎星级(Scorpene)潜艇,除了军事上的考量以外,这起均购案还附带其他商业交易。
整个潜艇交易在2002年6月完成,由财政部和雄鸡国DCNS和Thales公司签署合同,签约地点就是在KLCC的文华大酒店(Mandarin Oriental)礼堂,财政部由财政司蛋势力黑三苏丁(TanSri Samsuddin Hitam)代表,武装部队基金(LTAT)则由拿督螺钉锅(Dato’ Lodin Wok Kamaruddin.)代表。签约前一天,马航获得雄鸡国巴黎Charles de Gaulle (CDG)国际机场第5,6,7,8顺序的降落权,2003年6月开始,马航飞巴黎的次数从3趟增加到6趟同时雄鸡国也答应购买2.3亿欧元的棕油和9千多万欧元的其他产品,还投资1.4亿欧元给培训和转让技术给本土公司。由此可见,潜艇军购案实际上,除了军事利益以外,还附带了航空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是个双赢的买卖。

SUARAM 搞那么多,就是想证明Perimaker收取佣金,而Perimaker的股东之一马兹丽娜是阿都拉杀的老婆,而阿都拉杀是那只鸡的心腹,而蒙女是阿都拉杀和那只鸡的共同情人;由于蒙女的法语非常好(反对派说的),所以蒙女代表马国去谈判,代价是50万美金,可是不晓得为何蒙女后来被谋杀了,所以那只鸡和蒙女谋杀案脱不了关系。SUARAM想利用佣金这一点,把其他的点都连接起来,这要第一点证明有罪,那么其他就有罪,反正他们要的不是法庭上的裁决,而是人民心中的裁决,愚蠢和无知的平民百姓很容易上当。

雄鸡国法院只能调查本国人民又没有犯法,蒙女案是没有权力调查的,SUARAM也清楚的知道。SUARAM要的是雄鸡国法院证明在潜艇军购案中有人非法收取佣金,就是DCNS或Thales的雄鸡国高层付过佣金,犯了雄鸡国法律。只要第一点被证明了,SUARAM就可以利用这个新闻打蛇随棍上,间接证明连接的第2点,第3点等等都是对的。所以只要证明了第一点,Perimaker收取佣金,那么股东之一马兹丽娜就身有屎,老公阿都拉杀也身有屎,老公的后台那只鸡也身有屎,而蒙女也是身有屎,所以被杀死了,这几个身有屎的人都脱不了关系。所以闹了几年的雄鸡国潜艇案,关键就在第一点能不能够被证明,其他的都不是重点。一旦被证明有罪,反对派的网络杀手,红豆兵就会四处造谣,一传十,十传百。

潜艇军购案有没有佣金?开完笑,用屁股想都知道有啦,举凡大规模军购案,必有舞弊。在沙漠风暴(美伊战争)期间,米国军购部连一颗螺丝都可以买50美金,说马国没有那就是骗人的。老马皇朝加上污水派,根本就是黑金年代,不可能没有的。那只鸡有收吗?俺认为肯定有,兵部尚书没有分到一点,可以干脆用面线吊颈算了。那只鸡能接替伯拉当宰相,没有大痛脚给老马抓住,你以为老马会点头吗?

SUARAM这一招不能不算是高招,所以在蒙女案件奈何不了那只鸡上台后,2011年反对派经过SUARAM隔山打牛,推出2002年潜艇军购案来打击那只鸡的声望,期望来届大选能执政。只要能证明军购案舞弊,接下来的狗屎垃圾,一丁点关联的事都一并入他的帐。

这就是SUARAM为什么紧咬潜艇案不放的原因。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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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8 October 2017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3)

这一期说到PI Bala拿了河马的70万大洋头期钱(总额500万),远走高飞,全家躲到天竺国清奈。负责帮他跑路和给钱的就是河马的心肝宝贝性玩伴,地毯交易商地霸(Deepak),是真的吗?



把PI Bala, Deepak和河马牵在一条线上的是网络作家RPK(当年站在姑里阵营,负责造谣阻止那只鸡上位),详情请看疯神榜之蒙女传奇(2)当今大马(MalaysiaKini)在2009年11月25日发表了一篇文章说PI Bala接受了地霸 (谣传河马的性玩伴)5百万大洋的献议,发表了第二份法定宣言,完全撤销了第一份法定宣言针对那只鸡涉嫌蒙女案间的指责。


RPK接着在他的文章中,Remember The Carpetman Cum Bagman Cum Toyboy Story? 出示了几张5万块现金支票的副本,证明是地霸的地毯公司Carpet Raya Sdn Bhd 开出的,作为PI Bala在天竺国躲藏的每月生活费。有图为证,问你死未?


看了地霸现身说法的视频,不难发现RPK用来证明付钱给PI Bala 的支票副本是真真假假的,Mayban的支票应该是真的,cash cheque 有两个股东签名。PBB的支票是假的,无名无姓的空头支票,只有一个人签名。从ROC的资料看来,CarpetRaya有好几个股东,一般合股公司的支票由两个股东签名很正常。

PIBala有没有收到鸡奸华的70万大洋,河马的500万大洋,和5万的生活费?答案是没有,按照RPK的说法,PI Bala只收了鸡奸华20万的头期,尾款被鸡奸华的律师吞了(看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2))。

PI Bala要是没收到钱,那么他躲在天竺5年的生活费和孩子的教育费是谁给的?根据地霸的说法是那只鸡的弟弟那腥(Nazim)给的,条件是要他发表第二份法定宣言,否定他的哥哥那只鸡涉及蒙女案。

又20万,又70万,又来个500万,先是鸡奸华,后是那只鸡的弟弟,而RPK在他的文章中说,PI Bala 躲到天竺后,穷途末路下跑来找他帮忙,他透过他的关系给PI Bala生活和孩子的教育费,还帮他买了一部车。那到底钱是谁给的,PI Bala 拿了多少?事实的真相是什么?

经过俺金睛火眼俺抽丝破茧的调查下,得出以下结论,也许不是百分百准确,不过相信8,9不离10。首先,在2008年,鸡奸华通过西华拉杀(Silvarasa)找了PI Bala,献议70万大洋发表第一份法定宣言,PI Bala收下了20万的定金。尾数50万,会在第一份宣言发表后由蓝教的御用大状安美力给他。原本很简单的安排,PI Bala的第一份法定宣言,目的只是在给RPK发表的法定宣言加油添酱,制造更爆炸性的舆论,把那只鸡托下水。那只鸡的幕僚曾经想收买RPK,RPK不为所动,可是当那只鸡的幕僚通过地霸献议500万大洋给PI Bala U转时,PI Bala 见钱眼开,收下了数目不详的头期钱(应该有几十万),所以在第二天,PI Bala U转了。地霸给PI Bala的条件是,拿了头期钱必须离开马国到天竺国躲,避免被蓝教的人找到,他每个月给他2万生活费。对PI Bala来说,正中下怀,因为他收了鸡奸华的20万头期和地霸的钱做U转,做了两头蛇,吃两家茶礼,已经得罪了蓝教,这路是非跑不得了。所以PI Bala举家跑到天竺投靠他的娘家亲友。2009年4月3日,那只鸡排除万难,登上宝座,PI Bala的利用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原本说好的500万,在分期付款下PI Bala 自己承认只收到了70万,其余的430万打了水漂,而且2万的生活费也中断了,看来是“黑吃黑”,被地霸耍了。被关了水喉,PI Bala 急了,只好吃回头草,回去找西华拉杀,他的理由是如果不发表第二份法定宣言的话,那只鸡的人马会找他麻烦和对他的家人不利。在蒙女案越来越多的黑幕和假照片被踢爆是伪造后,蓝教人马认为蒙女案对那只鸡的伤害有限,所以西华拉杀准备利用他(和仙蒂亚,柯脑残博士等)创立的“人民之声”(SUARAM)为新的狙击武器,把蒙女案件牵连到雄鸡国潜水艇买卖佣金案上,到雄鸡国提出法律诉讼。西华拉杀答应PI Bala 为他找了一个新的唐人金主负责他一个月两万大洋的生活费,代价是他必须录影透露那只鸡的幕僚用500万收买他做U转。所以PI Bala U转再U转后,在狮子国酒店录制了以下的访问3部曲:



重新给蓝教卖命,搞定了生活费也应该满足了,可是PI Bala 贪心不足蛇吞象,对原本的500万大洋佣金念念不忘。PI Bala为了追讨那500万大洋的余款,暗地里联络了污水派的人马含渣(Hamzah Zainudin),愿意以430万大洋U转,反U转,再U转。含渣要PI Bala 发表第三份法定宣言来证明第一份声明是鸡奸华安排他发表的。PI Bala 答应了这要求,自以为很聪明的PI Bala,充分的展现了天竺两头蛇的基因传承和贪婪的本性,居然跑去和他的唐人新金主讨价还价,说污水派答应付拖欠他500万大洋的余款,问新金主有没有更好的Offer?唐人新金主也不是好骗的,老早就嗅到一身蛇味的PI Bala根本是信不过的,决定中止他每个月付给PI Bala 的2万赡养费。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含渣向那只鸡请示决定的时候,鸡幕僚应该是收到PI Bala 蛇性不改,想喝两家茶礼的消息,认为天竺两头蛇终究是信不过,决定不和他交易。所以PI Bala搞来搞去,到头来还是一场游戏一场空。


没钱的PI Bala只好夹着尾巴去找他的月老西华拉杀,西华答应再给他找一个金主,条件是必须再次录制一个透露含渣要收买他的视频,所以上述视频出现了。同时PI Bala也到米旗国去找RPK哭穷,而RPK也帮他搞了一些钱。这是PI Bala最后一次的U转了,没有人相信他了。

所以PI Bala拿了那只鸡的70万大洋头期钱(总额500万),远走高飞,全家躲到天竺国清奈而负责帮他跑路和给钱的就是地霸,不是完全正确的说法!这不是事实的所有真相,鸡奸华答应给他70万发表第一份法定宣言,结果他只收到了20万的头期就U转了。那只鸡的弟弟答应给他500万发表第二份法定宣言,结果他陆陆续续收了70万,尾数没有收完。由此可见,PI Bala 是个见缝插针,左右逢源,唯利是图,谎话连篇,有钱就是娘的天竺两头蛇。到最后对着天竺圣书发了假誓,结果上天对他的生命U转,以免他继续祸害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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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2 September 2017

疯神榜之蒙女传奇(12)

蒙女传奇10大谎言之6,PI Bala 的法定宣言。PI Bala 在蒙女案件上总共发表了3次宣言,第一份宣言描述了那只鸡和蒙女的性关系,第二次在隔天撤回第一份宣言,说跟那只鸡无关。第三次是在2013年跑路几年回国为GE13竞选时,手握天竺教圣书《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发誓第一份宣言才是真实的。(看疯神榜之蒙女传奇(5)

PI Bala 的法定宣言中的要点如下:

  • 那只鸡在狮子国的珠宝展上介绍蒙女给阿都拉杀认识。
  • 那只鸡和蒙女有性关系,而且她接受肛交。
  • 那只鸡要拉杀代为照顾蒙女,以免她骚扰他,因为他已经是副宰相。
  • 那只鸡,阿都拉杀和蒙女曾经在雄鸡国巴黎共进晚餐。
  • 蒙女跟拉杀要50万美金,作为潜艇交易的佣金。

第一点,那只鸡在狮子国的珠宝展上介绍蒙女给阿都拉杀认识,这说法有矛盾。维基百科引述网上报章AsiaSentinel.com主编John Berthelsen 2007年12月5号发表的文章《Who was Altantuya Shaariibuu?》说蒙女是经那只鸡在香江的珠宝展介绍给阿都拉杀认识的。

到底是狮子国还是香江呢?

根据《Murdered in Malaysia: The Altantuya Story
By E.S. Shankar〉这本书中引述阿都拉杀提呈给法庭的宣誓书(Affidavit)中提到,他和蒙女在2004年11月在香江认识,两人迅速发展成为情侣(其实是性伙伴关系),两人的关系只维持了8个月,在2005年8月结束。从这两点可以断定,拉杀和蒙女是在香江认识的,是不是那只鸡介绍的不得而知。所以PI Bala的法定宣言第一点,那只鸡在狮子国的珠宝展上介绍蒙女给阿都拉杀认识是错误的。有点脑袋的人都知道,那只鸡如果逛珠宝展不带上河马的话,根本就是不想活了,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第二点,那只鸡和蒙女有性关系,而且她接受肛交。除非PI Bala 当时躲在床下偷看,要不然只是听说而已(hearsay),这种说法跟俺说你老母喜欢口交,跟隔壁老王有一腿没有什么分别。

第三点,那只鸡要拉杀代为照顾蒙女,以免她骚扰他,因为他已经是副宰相。蒙女从头到尾只是对拉杀纠缠,冤有头,债有主,要是那只鸡是经手人,应该直接找那只鸡算账才对,找个管家闹事有何管用?看来也是瞎说的。



第四点,那只鸡,阿都拉杀和蒙女曾经在雄鸡国巴黎共进晚餐。第一,雄鸡国六扇门在法院供证没有蒙女入境记录。第二,有关三人共进晚餐的照片是蓝教添菜(Tian Chua,蔡天强)用photoshop改的,详情看疯神榜之蒙女传奇(2)

第五点,蒙女跟拉杀要50万美金,作为潜艇交易的佣金。雄鸡国潜艇公司高层和马国代表已经在雄鸡国法庭证明从来没有见过蒙女,整个交易在马国以英语谈判,并在2002年已经签了买卖合同而告完毕,何来的2005年到巴黎谈潜艇买卖收取50万佣金?更何况蒙女的英文程度很烂,法语比英语更烂,怎么当翻译?(看疯神榜之蒙女传奇(8)





综合以上所有疑点,PI Bala的法定宣言纯粹是一派胡言,旨在趁RPK的法定宣言曝光后趁机混水摸鱼,恶意抹黑那只鸡而达到阻止那只鸡上台的目的。从PI Bala 错误百出的法定宣言看来,起草这文件的是蓝教的人马。如果RPK当年是属于姑里派系的,PI Bala就绝对是蓝教派系的山寨RPK。看到吗,围绕在PI Bala身边的律师都是蓝教人马,包括西娃拉撒(Silvarasa)和阿美利星(Amerik Singh)。



PI Bala 这么做到底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钱。蓝教鸡奸华答应给他700k,结果只拿了头期200k,尾款没有收到,根据RPK的说法,是蓝教律师私吞了鸡奸华给的钱。蓝教答应了要照顾PI Bala 的家人和孩子,可是食言没有做到。这不是俺说的,是PI Bala的遗孀说的。看以下视频。

PI Bala的遗孀在2016年3月11日召开记者会,公开向河马道歉,因为她之前指责河马害死她的丈夫。被问到她为何召开记者会,她说为了孩子的教育费而来的


PI Bala夫妇俩,为了钱,撒了大谎;PI Bala更不惜赌命的在天竺圣书《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发毒誓,结果誓言成真,死了下地狱受刑。饭可以乱吃,誓不可以乱发。她老婆也撒谎,后来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为了钱继续为政客卖命。

蒙女传奇10大谎言之6,PI Bala 的谎话宣言,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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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ku 抽水系列之22

那只鸡被诬蔑,默默承受,清者自清。 西门老千被捅爆,大声喊冤,被人诬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