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闹得人心沸腾的是,莫过于林观音被反贪污局拘捕事件。槟城人最跳脚,所谓国不能一日无君,州不能一日无首,要不然垃圾没人收那“代志就大条了”(大件事咁解啊,老粤)。随即发起一人十元运动,要筹集百万大洋救观音,毕竟观音是槟城的地标,人民的骄傲。其他州属的信男善女一看,急了,观音不是槟城人独有的,也如火如荼响应,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短短的几个小时,百万大洋就这样筹到了。这些信男善女要是对华教有如此热诚,筹个一百几十亿应该没多大问题,独中免交学费的日子指日可待。
槟城有一李律师名文典,由于市道不佳,担心人民负担过重,问说如果林观音无罪释放,这钱就无用武之地了,是否可以退换呢?众信男善女不爽啦,破口大骂,这钱是捐款,咱们钱出口袋就没想过要收回,都捐赠当香油钱行呗!庙里的主持要怎么用,不用你来过问,你这走狗给我住嘴。这就怪了,前一阵子,不是大骂天秤鸡哥收了沙地国26亿的捐款是贪污吗?那26亿可是沙地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捐给月亮同胞救苦救难的。沙地人钱很多,捐个一百几十亿“湿湿碎”啦。地主公牌中写的“土能生白玉,地可出黃金”,前一句指的是新疆和田,后一句说的是沙地国啦。看来李律师文典有先见之明,前车可鉴,害怕观音大士收了捐款被骂贪污,可怜忠言逆耳被狗吠。为何同为捐款,100万可以收,不是贪污,26亿收下了就是贪污吗?你不相信有人会捐26亿做慈善吧?那是你孤陋寡闻,井蛙之见,客家人说的“茅见过太蛇呕尿”。每年不知有多少人争破头要捐几百万美金跟一个85岁的乡巴老爸非特吃午餐,而且最多只能吃4小时,老人要午睡。这爸非特最厉害的就是捐钱,捐起来决不手软,狠得很,而且是裸捐,几百亿美金的身家99%都捐作慈善,1%留给子孙后代。
林观音最近热血满腔,很悲壮的的喊了一句,“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活”,感动许许多多的百姓,对很多人的人生有所启发。大士的号召力是不容置疑的,可是法律知识几近乎零。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贪污罪是不用枪毙的,最严重的蹲20年牛栏而已,神仙道士,一甲子是弹指之间,要死要活的,有点太做作了,激情多于事实。很多低下层的阿明阿成,不明究理,有样学样,在法庭上法官问“你超速驾驶认不认罪?”,“我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活,那个死白脚屈我的,他跟我讨50块咖啡钱我不给。”那就笑话了。
林老四周行走,逢人就说小林被选择性提告,是政治逼害。何谓选择性提告?意思就是,从50块到26亿都有人贪污,为何偏偏选中280万的? 要告的话是不是应该先抓那个贪最大的吗?众信男善女都一致认为林老言之有理,有的说,很多天秤高官买贵贵的房子你不抓,却抓买便宜的,这也是选择性提告,是莫须有的罪名。生意买卖,只要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好比说,妓女卖肉,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你要是长得帅,威猛刚强,把对方搞得欲仙欲死,免费来一炮也不是不可能的。彭小姐也说她对林观音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所以决定便宜卖给他。可是偏偏彭小姐的生意做很大,有几个大生意都和槟城发展有关,那这就牵涉了利益冲突问题了(Conflict
of interest)。说了那么多,问题出在于买卖双方的身份。如果林观音不是一州之长,谁理你买便宜多少,滥权谋私的利益关系就没有了。那如果林观音真不是一州之长,是不是还有人会贱卖房屋给他呢?又不见彭小姐肯卖给我?
现在网络上只要一出现一些不支持林观音的言论,哪怕是中立的,被众信男善女围剿不说,通通都要被扣上不支持观音就爱鸡者的帽子。求求众善信,给条生路走,不进观音庙,也可以起去大伯公,拿督公,地母娘娘庙吧,不一定就是去KFC吧。林观音的庙,打的是民主行动的招牌,是我民你主吗?你吃素,总不能要大家都跟你一样。林观音刚上神台时,鏗鏘有力的说管理槟城要像猫(CAT),众信男善女最近的表现都像条疯狗一样。
以上言论,如有众信男善女看了“头昏身兴”,心跳加快,血压上升而引发非一般性的妄想、幻覺、胡言亂語、整體上混亂或僵直行為、大脑功能变化和思覺失調等等負性症狀,在此说一句My
bad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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